交通信號燈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或僅含紅、綠二色之圓形燈號,以管制單向輪放之交通。一般設于交岔路口或實施單向輪放管制之道路上。
根據依運轉方式可分為:
定時信號燈
交通感應信號燈
交通調整信號燈
行人專用信號燈系配合行車管制信號燈使用,以附有“站立行人”及“行走行人”圖案之方形紅、綠兩色燈號,管制行人穿越街道之行止,設于交岔路口或道路中段。
特種交通信號燈包括:
車道管制信號燈系以附有叉形及箭頭圖案之方形紅、綠兩色燈號,分派車道之使用權,設于道路中段或收費站。
多時相路口四燈號時相信號燈(用于T.Y字型交叉路口或是禁止左轉.右轉.進入路口,會限制車輛左轉時間)。
多時相路口五燈號時相信號燈(用于三線道左右的十字路口,以紅、黃、左轉綠箭頭、前行綠箭頭、右轉綠箭頭等5個燈號來管制車輛行進及限制車輛左轉時間)。
鐵路平交道信號燈系以并列之圓形雙閃紅色燈號,禁止行人、車輛穿越鐵路平交道,設于鐵路平交道前。
行人穿越道信號燈系以并列之圓形雙閃黃色燈號,警告接近車輛應減速慢行,如有行人穿越須暫停讓行人優(yōu)先穿越街道,設于斑馬紋行人穿越道標線前。
特種閃光信號燈系以單一鏡面之閃光紅或黃色燈號,警告接近之車輛注意前方路況,應先暫停或減速慢行,再視路況以定行止,設于交岔路口或危險路段前。
盲人音響信號燈系以行人專用信號燈或行人穿越道信號燈配合固定音源之設置方式,以音響告知盲人可通行之方向及警告車輛駕駛人有盲人通過。視需要設于盲人旅次集中地點附近之交岔路口或路段。
匝道儀控信號燈系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或紅、綠二色燈號之更迭,管制車輛在入口匝道上的行止,以達到限制車輛進入高速公路主線之目的,設于入口匝道與加速車道連接之位置。其運轉方式可以為定時信號燈或交通調整信號燈。
基本控制功能
系統(tǒng)應能實現區(qū)域聯控和單點自控(單點優(yōu)化、線控、單點無電纜線控、感應、多時段、閃燈、全紅、關燈、手控)等多種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