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稱為“全國高科技領域知識產權第一案”的“富比案”有了新的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委派的北京九州世初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為“富士康訴比亞迪惡意侵犯其商業(yè)秘密案”的官方鑒定報告出爐,最終的鑒定結果也塵埃落定——比亞迪使用的為數不少的文件與富士康非公知文件記載的信息整體構成相同。比亞迪在訴訟中提供的文件中超過60%帶有非公知信息;被查獲硬盤載有100多份屬于富士康的文件,其中超過55%帶有非公知信息。硬盤中發(fā)現比
日前,被稱為“全國高科技領域知識產權第一案”的“富比案”有了新的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委派的北京九州世初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中心為“富士康訴比亞迪惡意侵犯其商業(yè)秘密案”的官方鑒定報告出爐,最終的鑒定結果也塵埃落定——比亞迪使用的為數不少的文件與富士康非公知文件記載的信息整體構成相同。
比亞迪在訴訟中提供的文件中超過60%帶有非公知信息;被查獲硬盤載有
100多份屬于富士康的文件,其中超過55%帶有非公知信息。硬盤中發(fā)現比亞迪正在使用的兩份文件,與其中一份原告在被查獲硬盤中的非公知文件記載的信息相同。
比亞迪:質疑司法公正
據了解,兩家公司都已經接到了這份專業(yè)的鑒定,并分別于1月10日和1月13日發(fā)布公告進行了不同的表態(tài)。富士康方面公布了鑒定的結果,而比亞迪對此也提出了自己的駁訴:比亞迪接獲兩份鑒定報告及相關附錄,當中大部分乃由原告富士康單方面呈交鑒定機構,而比亞迪對其中內容毫不知情。經法律顧問告知,鑒定報告的有效性及憑證價值有待深圳法院考慮;其后,將恢復進行大量法律訴訟,直至作出最終判決。此外,鑒定有關資料是否屬機密性質,并不適合判斷比亞迪是否已使用有關資料。富士康國際索償金額維持500萬元人民幣。
富士康:比亞迪避重就輕
“比亞迪的公告是在避重就輕。”富士康發(fā)言人童文欣向記者表示。此前比亞迪對于富士康的控訴以“子虛烏有”來回應,但是現在鑒定結果出來了,比亞迪的駁訴已經沒有任何底氣可言。對于比亞迪質疑鑒定報告,童文欣認為,這是毫無根據的:第一,鑒定機構是由深圳中院委托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立性絕對不容置疑;整個鑒定報告是由法律、知識產權、產業(yè)管理等相關領域里的
15位專家共同出具,專業(yè)性也不言而喻。第二,比亞迪提到有些文件是由富士康來提供,對合法性和有效性質疑。實際上,富士康是應法院的要求來提交系統(tǒng)文件,并不是自己主動提供。而在之前的聽證會上,法院和鑒定中心也要求比亞迪在7日內提供相關系統(tǒng)文件資料作為補充。
主審法官:鑒定結果客觀
此前,主審“富比案”的深圳中級法院審判長于春輝表示,鑒定報告是在嚴密、慎重比對的基礎上得出的結論,是完全客觀的,其公正性、公平性及權威性不言而喻。至于鑒定結果對本案判決的影響究竟有多大,還要根據雙方的訴訟及綜合證據來最終判定。
據了解,該案是全國惟一由深圳中院審理卻由最高院委派鑒定機構的案件。這是因為該案原、被告雙方的特殊身份——在深圳當地的巨大影響力。為了避免法律程序出現偏差,才把鑒定的聽證會依法移交北京的鑒定機構來進行,是絕對客觀公正的。
江蘇啟遠律師事務所張馬林律師告訴記者,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科學技術方面或文化藝術方面,對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是一種無形的財產。在“富比案”中,鑒定其是否侵犯知識產權主要也是根據呈交文件中是否含有非公知性的信息并且這些信息是否被使用。而侵犯知識產權所造成的影響,既有經濟性質的,也有非經濟性質的,這兩方面結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此外,業(yè)界律師也普遍認為,這起案件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巨額索賠。如果假設侵權指控成立,法院自然要判令比亞迪停止侵權并賠償。那么,比亞迪正在進行的
手機代工業(yè)務有多少將受到影響?又將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企業(yè)的運營和盈利預期?這個案件的實質意義已經不在于知識產權本身的爭執(zhí)了。